(3)照片显示考生的头部和肩的上部,彩色照片为蓝色背景。
(4)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,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,不符合证件照标准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。
2.学校审核
有关高校管理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,登录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管理系统,对本校申报人员进行个人信息审核和考试资格审核。参考人员信息要逐一认真审核,不得有误。待考生缴纳考试费后,于2024年3月13日前,通过系统上传考试人员确认名单。
3.考试缴费
学校审核通过后,考生可登录考试管理系统,按照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,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4-8日,缴费后考生可在系统中查询缴费和报名情况。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,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,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,视为放弃报考。
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《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》(辽价函[2018]95号)的规定,为每人每科50元。缴费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,可于2024年3月15日前申请退费,逾期不再受理。
4.打印准考证
考生于考试前一周登录考试管理系统,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,阅读考试要求,按时参加考试。
5.补考报名程序
补考考生按上述程序注册登录考试管理系统,确认具体补考科目,进行考试报名。
考试报名具体操作流程,可参见“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管理系统”首页《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管理系统考生使用手册》。
(六)考试成绩
考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两年。单科成绩不合格者,于下一年度参加补考,只补考相应不及格科目。各科考试成绩合格,且通过“校本”培训考核者将统一发放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》。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承担“通识”部分培训任务的高校要按照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认真履行各项培训职责,加强培训的组织和管理,把提高岗前培训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抓好抓实。具体培训方案于培训开始前报送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。未参加培训或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人员,不得参加考试。
2.各高校要认真做好“校本”部分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,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切实保证培训质量。培训考核结束后通过考试管理系统上报《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‘校本’专题部分考核表》,未通过考核的人员,无法获得合格证书。
3.各高校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,加强本校报考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、考试诚信教育,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。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,视情节轻重,按照《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违规处理办法(暂行)》进行处理。
4.承担考务工作的高校,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切实落实各项考试工作要求,严明考试纪律,严肃考风考纪,做到分工明确、责任到人,确保考试工作规范、安全、有序进行,维护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联系人:孙晓女
电话:0411-82158550